怎麼不明白(030)

太16:11節「我對你們說要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,這話不是指著餅說的,你們怎麼不明白呢﹖」

-錯誤的教訓攔阻人認識基督。-因此聖徒要謹慎防備錯誤的教訓。

-當日最攔阻人認識耶穌是基督的,是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教訓。

-法利賽人原是非常崇尚遺傳的傳統主義者。

-他們為了遵守傳統的禮儀規條,甚至廢棄了神的誡命。

-因此他們成了只有敬虔外貌而沒有敬虔實意的人。

-他們看耶穌為眼中釘,因為耶穌常破壞他們的遺傳。

-例如耶穌常在安息日治病,又為門徒喫飯不洗手辯護(15:11)。

-法利賽人教訓人要遵守古人的遺傳和人的吩咐。

-人若不照著這些規矩行,就是違反神的命令。

-這樣法利賽人的教訓,使人落在律法的捆綁中,而看不見耶穌是基督要帶進的恩典。

-撒都該人是當時的唯理主義者。

-他們不信復活、不信天使。(徒23:8上)

-他們否定一切超自然的事物。

-他們只把敬拜神的事,當作道德的規範而已。

-他們看耶穌是無理性、失常的人(約8:48),因為耶穌行神蹟又看重屬靈的事。

-這樣撒都該人的教訓就是人只要崇尚理性與道德,不要相信人需要救主。

-事實上,傳統主義與理性主義的教訓直到今天仍不斷在教會中出現。

-他們的影響如同酵一樣,會使全團發起來,敗壞聖徒。

-當日的門徒愚鈍到把耶穌所說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,當作麵包的酵。

-這是因為他們太注重肉身的需要,就只想到肉身的事而不能明白屬靈的事。

-同樣我們若過分注重肉身的事,也同樣不明白主所說的話了。 30/1/2010(六)

萬不可如此(031)

太16:22節「彼得就拉著他勸(原文責備)他說:”主阿!萬不可如(原文願神禁止或可憐你自己),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。”」

-聖經兩次記載耶穌說:「撒但!退去罷!」。(太4:10,16:23)-因為撒但特別在兩件事上與神作對頭。

-第一、在敬拜的事上。

-撒但因自己的美麗、智慧、權能就雄心勃勃要與神同等。(賽14:14)

-人類墮落後,牠就一直藉人對偶像的敬拜,竊取神該得的敬拜。

-為要得人的敬拜,牠無所不用其極。

-耶穌在曠野受試探時,牠在一座高山上將世上的萬國與萬國的榮華,都指給耶穌看。(太4:8)

-又對耶穌說:「你若俯伏拜我,我就把這一切都賜給你。」(太4:9)

-耶穌看穿牠的詭計,馬上對牠說:「撒但!退去罷!」

-第二、在救恩的事上。

-基督降世最大的目的,就是在十字架上成就救恩。

-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就的救恩,乃是對撒但致命的打撃。

-因為基督要藉十字架上的死,敗壞那掌死權的魔鬼。(來:2:14)

-時候到了(在門徒得了基督與教會的啟示後),耶穌就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受苦、被殺,但第三日復活。(21)

-彼得一聽馬上就憑他天然的情感與思想,拉著耶穌勸阻他去上十字架。

-豈不知彼得說的「萬不可如此」,正合撒但的心意。

-因此耶穌也馬上對他說:「撒但!退我後邊去罷!你是絆我腳的。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,只體貼人的意思。」(23)

-那時彼得只顧到人的得失,而犧牲了神的利益,乃是與撒但同心了。

-同樣今天在敬拜與救恩的事上,我們要分外的小心,免得中了撒但的詭計。

-事實上,只有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,就絕對不會與撒但同心了。31/1/2010(日)

暗暗上高山(032)

太17:1節「過了六天,耶穌帶著彼得、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,暗暗的上了高山。」

-聖經記載許多重要屬靈的事,都發生在山上。-亞伯拉罕在摩利亞山上,將獨生的兒子以撒獻給神。(創22:2)

-摩西在山頂上舉手禱告,以色列人就戰勝亞瑪力人。(出17:10-11)

-摩西在西乃山與神面對面交通並領受誡命。(出19:20)

-以利亞在迦密山得勝巴力的先知,使眾人認識耶和華是神。(王上18:19)

-主耶穌在山上傳講八福寶訓。(太5:1-2)

-主耶穌復活後,在加利利山上,將大使命交付門徒。(太28:16)

-同樣本章1-8節記載耶穌帶著三個最親近的門徒,暗暗上了高山,就在他們面前顯出榮耀的形像。(1-2)

-在高山上遠離屬地事物的攪撓,人的心靈容易看見屬天的景象、明白神的心意並經歷神的能力。

-高山表徵屬天的境界。

-彼得、雅各、約翰能在高山上看見主耶穌榮耀的形像,實在是何等蒙福的經歷。

-他們這次的經歷不只影響自己,也影響了其他的門徒,成為基督剛強的見証人。

-他們三人並其他的門徒,以後一生不怕逼迫患難事奉主,必與這次的經歷有關。

-何以耶穌只帶他們三人上高山,讓他們看見他榮耀的形像呢﹖

-必因他們三人平日格外的愛主而與主親近。

-所以要能看見屬天榮耀的異象,首先我們必須是愛主與主親近的人。

-今天許多聖徒每日都過著忙碌的生活,如何能有上高山的經歷呢﹖

-事實上,只要愛主並順從聖靈的帶領,就能在自己的靈修、教會的聚會或退修會中,被主帶到高山、多少都看見衪的榮耀。

-只有在靈裡常常看見主榮耀的人,才能剛強為主而活! 1/2/2010(一)

不使跌倒(033)

太17:27節(按原文)但為了不使他們跌倒,你且往海邊去釣魚,把先釣上來的魚拿起來,開了它的口,必得一塊錢,可以給他們作你我的稅銀。」

-「榮神益人」是聖徒行事為人的原則。-聖徒應凡事尊主為大,並且為別人的好處著想。

-因為這是主耶穌為聖徒留下的典範。

-耶穌原是神的兒子,有兒子的特權。

-但為了人的好處,他寧願放棄特權。

-一次在加百農有收丁稅(聖殿稅)的人來見彼得問:「你們的先生不納丁稅麼﹖」

-彼得在變化山上聽見神說:「這是我的愛子,我所喜悅的,你們要聽他。」(5下)

-但在山下實際的生活中,彼得仍未學到如何應用神的話。

-他甚至把神的話忘記,就憑自己的意思回答說:「納」。(25上)

-彼得又犯了一次隨便說話的錯。

-但等他一進房子,耶穌就問他,世上的君王向兒子或外人收稅。(25)

-他回答說向外人。

-耶穌說:「既然如此,兒子就可免稅了。」(26)

-聖殿是神的,神的兒子理當免稅。

-彼得必恍然大悟。

-然而耶穌為了不使尚未認識他的人跌倒,並給彼得機會學習經歷神的話,就叫彼得去釣魚得稅銀。

-使徒保羅深得耶穌這種為別人、寧願放棄權利的真傳。

-保羅說:「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,我就永遠不喫肉,免得叫我弟兄跌倒。」(林前8:13)

-保羅為主傳福音,有權利得教會的供給為養身。

-但為了哥林多教會的好處,他放棄這個權利,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。(林前9:12)

-同樣我們也要時常為別人的好處,寧可自己吃虧受損。

-這是十字架的道路啊! 2/2/2010(二)

一手一腳(034)

太18:8節「‥你缺少一隻手或一隻腳進入永生,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裡。」

-教會生活要有愛,也要有紀律。-因為教會是神的家,重在愛。

-同時教會也是神的國,重在紀律。

-教會的各種紀律中(如聚會早到、盡量坐前、會中關手機等),最重要的是關於肢體間的彼此相待。

-甚麼是肢體間和睦相待的基礎呢﹖

-馬太福音第十八章,指出兩點;謙卑與饒恕。

-謙卑與饒恕是肢體和睦相待的兩塊基石。

-聖徒在教會生活中必須學習謙卑與饒恕,才能和睦相待。

-這兩門功課相輔相成,缺一不可。

-教會中有絆跌、冒犯的事發生,都因缺少謙卑與饒恕。

-謙卑是看自己無有、不能,而願站在低微的地位上。

-饒恕是對別人不念舊惡、並施予恩典。

-聖徒若謙卑就不會絆倒、冒犯人。

-聖徒若饒恕就不易被人絆倒、冒犯。

-首先聖徒會絆倒、冒犯別人的主要原因,乃是驕傲。

-主耶穌看絆倒、冒犯任何一個信他的小子,是一件很嚴重的事。(6下,10)

-因為父神不願意這小子裡失喪一個。(14)

-因此在肢體彼此相待上,嚴厲對付驕傲是一件非常必要的事。

-對付的程度要如同把叫人跌倒的手腳砍掉、眼睛碗出。

-寧願一手一腳或單眼進入永生,勝過兩手兩腳或雙眼被丟在永火裡。(8-9)

-我們要如同主看重每一個小子,隨時對付驕傲,絕不要絆倒、冒犯別人!3/2/2010(三)

主在中間(035)

太18:20節「因為無論在那裡,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(原文在或歸入我的名裡)聚會,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。」

-教會是神的國必須有紀律。-教會若沒有紀律,就必有羞辱主名的事發生,被世人嘲笑、攻撃。

-特別是當肢體間發生絆倒、冒犯的事而影響多人或全體時,教會的負責人應挺身出來處理。

-然而維持教會紀律不是用負責人地位的權柄,而是他們的屬靈權柄。

-因為教會不同於社會。

-社會是用地位(如警察)的權柄維持紀律。

-但教會維持紀律,不是用地位(如長老、執事)的權柄,而是用屬靈的權柄。

-教會負責人的屬靈權柄才是代表主的權柄。(18)

-可惜今天不少基督教的團體,卻採用世人開會、討論、表決的方法來處理問題。

-教會負責人如何才得到代表主的屬靈權柄呢﹖

-主自己的教導是,必須有兩三個人(絕對不是只一個人)在主的名裡聚會,並同心合意的禱告。

-教會負責人兩個以上一起的禱告,必須達到和諧一致,如同協奏的音樂(同心合意原文的意思)。

-這樣主就顯明衪的同在,並衪的旨意給他們。

-主所顯明的旨意,才有屬靈的權柄。

-然而教會屬靈權柄的應用並非要敗壞人,而是要挽回人。

-對於不聽教會受紀律處分(如暫停交通)的信徒,教會的用心是叫他醒悟悔改。

-雖然暫時不與他交通(17下),但教會絕不要以他為仇人,還要勸他如弟兄。(帖後3:14-15)

-教會仍要以饒恕的心待他,使他再回轉。 4/2/2010(四)

給他們按手(036)

太19:15節「於是他給他們按手,就離開他們。」

-教會應非常重視兒童主日學。-教會負責人若把兒童主日學,看為不打擾成人聚會的附屬活動,就不合主的心意。

-因為主耶穌說:「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,不要禁止他們,因為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。」(14)

-當時門徒責備那些帶小孩子,甚至是嬰孩(路18:15上)來求耶穌按手禱告並祝福的人。

-因為門徒看耶穌的事工只是為成人,不是為小孩子。

-他們看這些人帶小孩子來,是阻礙耶穌的事工,因此就責備他們。

-但耶穌看見門徒責備那些人,卻大為惱怒。(可0:14上)

-耶穌為了小孩子被阻擋到他身邊而惱怒,可見他是多麼的愛小孩子。

-事實上,歷代許多神重用的人,都是從孩童時已被帶到主面前,得了美好的屬靈教育。

-舊約的摩西、撒母耳,新約的提摩太,都是從小被母親帶到主面前的人。

-近代的約翰、查理衛斯理兄弟,也是從小深受敬畏神的母親教化。

-馬禮遜原是一個很頑皮的孩子。

-一位主日學的姊妹勸他參加兒童主日學,但他一再逃學。

-這位姊妹沒有因他調皮灰心,仍一再勸勉他,至終他受感化。

-以後他成為基督忠誠的信徒,是第一位到中國傳福音的人。

-另外宣道士Robert Moffat一次在教堂講道,人數寥寥無幾感到有些失望。

-然而其中有一位小孩聽了受感動,要成為一個宣道士。

-他就是後來到非洲為主宣道的David Livingstone。

-箴言22:6節說:「教養孩童,使他走當行的路,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。」

-聖徒必須把家中的孩子帶到主面前,蒙主祝福。 5/2/2010(五)

憂愁離開(037)

太19:22節「那少年人聽見這話,就憂憂愁愁的走了,因為他的產業很多。」

-錢多未必是福。-事實上,錢多的人很容易不信靠神而失去永恆的富足。

-丹麥神學家齊克果說:「錢會叫你世俗化到一個地步瞎了眼,把永恆當作是不重要,而單單看今世、看現在的超過永恆的。」

-錢多了就會使人信靠自己,而不信靠神。

-錢多了也會使人愛宴樂,而不愛神。

-耶穌說的財主與拉撒路的故事(路16:19-26),指明財主一生享樂,但死後極其痛苦。

-因為財主在世天天奢華宴樂,把永恆的事置之不理。

-耶穌又說了一個無知財主的故事(路12:16-21),指明地上的財物,隨時可化為烏有。

-這財主只顧積存財物為叫自己能安安逸逸的喫喝快樂,卻不知自己的性命隨時會被神收回。

-這兩位財主同樣因錢多,被世俗化而失去永恆觀。

-神愛人要給人的福氣,主要的是屬天永恆的富足,而不是屬地短暫的富足。

-屬天永恆的富足,就是人因信基督得永生、進神國、享榮耀。

-有永恆富足的人,雖然沒有今世的富足,仍然可以有滿足的喜樂。(來10:34)

-但只有今世富足而沒有永恆富足的人,就會像那少年人憂憂愁愁的走了。

-屬天永恆的富足勝於、重於屬地短暫的富足。

-當不能兩全其美時,我們必須捨去屬地的富足,揀選屬天的富足。

-要得屬天永恆的富足,就必須信靠耶穌基督並跟隨他。 6/2/2010(六)

也進葡萄園(038)

太20:7節「他們說:”因為沒有人雇我們。”他說:”你們也進葡萄園。”」

-聖徒由始至終都是恩典。-正如保羅說: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,是蒙神的恩才成的。並且他賜我的恩,不是徒然的。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,這原不是我,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。」(林前15:10)

-保羅承認他的得救與事奉都是出於神的恩典。

-聖徒都承認得救是出於神的恩典。

-但不少的聖徒在事奉上,常以為是出於自己的功勞。

-因此他們對自己的勞苦事奉滿了自覺、期待得賞並與人比較。

-上世紀被稱為「時代的先知」叨雷弟兄,一日收到一位聖徒的信。

-這聖徒對他說:「我正處於一個極大的困擾中。我一直為某事禱告,並深信這事完全符合神的心意。但最後神沒有按我所求的應允我。」

-他已信主30年,並在主日學擔任校長25年,又作長老20年。

-他不明白為何神要這樣待他。

-叨雷回覆說:「我們常認定,熱心為神作工,神就有責任要成就我們的禱告。這想法只等於我們奉自己的名禱告,並不是奉耶穌基督的名祈求。」

-事實上,那位聖徒的事奉是存著得工價的心態,與那些清早被請進葡萄園的工人相同。

-凡存著要得工價心態事奉神的,遲早都會向神埋怨、抱不平、得紅眼症。

-主耶穌所說葡萄園工作的比喻,教導我們事奉主首要的是心態要對。

-在事奉上,我們的心態都該像那些酉初(下午五點)進葡萄園的工人,一點都不存當得工價的心態。

-他們認為能進入葡萄園工作,完全是主人的憐憫,因為他們已閒站了整天。

-他們存心謙卑、工作認真,就得了主人額外的工價了。

-今天我們能得救並事奉主,原都是神的恩典! 7/2/2010(日)

為大作用人(039)

太20:26節「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。你們中間誰願為大,就必作你們的用人。」

-神國裡同樣有大小尊卑。-但神國裡大小尊卑的標準,與人國裡不同。

-人國裡的大小尊卑,乃是按「權」與「位」。

-人國裡誰有「權」就為大,誰得「位」就作首。

-在不同的階層與領域,亞當的後裔幾乎個個都有為大作首的慾望,只是強弱不同而已。

-強的會明目張膽、用盡手段。

-弱的也會等待機會、伺機而動。

-事實上,爭權奪位的事不只在世人中發生,也同樣會發生在教會中。

-當耶穌帶門徒往耶路撒冷的途中,門徒中間發生爭權奪位的事。

-雖然耶穌已三次(16:21/17:22-23/20:18-19)告訴門徒,他這次上耶路撒冷是去喪命並復活,但門徒一點也不明白,反以為他要去作王。

-雅各與約翰見機不可失,甚至請媽媽出面向耶穌求坐在左右。(20-21)

-那十個門徒因此十分惱怒,因為他們也想爭高位,只是佔不到上風。

-耶穌看見門徒爭大作首,就教訓他們甚麼是神國裡大小尊卑的標準。

-耶穌說:「你們中間誰願為大,就必作你們的用人。誰願為首,就必作你們的僕人。」(26下-27)

-原來神國裡的大小尊卑,乃是按「謙卑」與「服事」的度量。

-在神國裡,誰肯謙卑自己、服事別人的,誰才可為大作首。

-耶穌被神升為至高,因為他降到至卑來服事人,甚至捨命作了多人贖價。(28)

-今天我們在教會中應只問如何服事別人,不要想如何得別人的服事。8/2/2010(一)

耶穌騎驢駒(040)

太21:7節「牽了驢和驢駒來,把自己的衣服搭在上面,耶穌就騎上。」

-耶穌確是最奇妙的人物。-因為他一生主要的事,都早已在舊約聖經裡準確說了。

-馬太福音多次用「這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。」(1:22/2:15,17,23/4:14/8:17/12:17/21:4)。

-有些事雖不直接用這句話,但事實上,也是照預言成就。

-例如耶穌死在十字架上的情況,已準確記在詩篇第22篇與以賽亞書51章裡。

-耶穌末次進耶路撒冷要騎驢駒的事,也早準確記在撒迦利亞書9:9節。

-那裡說:「錫安的民哪!應當大大喜樂。耶路撒冷的民哪!應當歡呼。看哪!你的王來到你這裡。他是公義的並且施行拯救,謙謙和和的騎著驢,就是驢的駒子。」

-果然耶穌和門徒將近耶路撒冷到了伯法其,他就叫門徒到對面村子把(母)驢和驢駒牽來。」(1-2)

-耶穌騎驢駒謙和的進耶路撒冷,乃是照預言宣告他是君王而救主。

-迎接他的百姓熱情歡迎的場面,叫合城驚動起來。(8-11)

-當日那驢駒子被耶穌如此騎著,是何等的榮幸呢!

-那驢駒在最適當的時候被主使用,亦成了激勵聖徒即時愛主事主的美好例子。

-對聖徒來說,驢駒被主使用以後就消失於無形,也是何等的榜樣呢!

-只有主配得所有的榮耀。

-聖徒服事主之後,都當說:「我們是無用的僕人,所作的本是我們應分作的。」(路17:10) 9/2/2010(二)

懊悔就去(041)

太21:29節「他回答說:”我不去!”,以後自己懊悔就去了。」

-懊悔(#3338(v)太21:29,32/27:3/林後7:8等)與悔改(#3340(v)徒2:38等,#3341(n)林後7:9,10等)中文意思相近,但原文意思有差別。-懊悔原文的意思只表示後悔,而沒有從心中悔改的含意。

-就如猶大為了三十塊錢而出賣耶穌,看見耶穌已經定罪了,就後悔。(太27:3)

-猶大只後悔他所作的,卻沒有回心轉意向神認罪悔改的行動。

-所以懊悔只有理性知罪與感性傷心難過,這二元素而已。

-一個懊悔的人,只是心裡被定罪,但沒有向神認罪而得赦罪。

-悔改除了後悔之外,並且心意轉變歸向神。

-就如五筍節眾人聽見彼得講道後覺得扎心,就對使徒們說:「我們當怎樣行﹖」

-聽道的眾人說:「當怎樣行」,就表明他們要悔改,而不只是懊悔而已。

-所以悔改除了理性的知罪與感性的傷心難過外,又加上第三元素就是用意志帶出行動。

-耶穌所說大兒子與小兒子比喻中,大兒子先說不去,以後懊悔就去了,表明他是一個悔改的人。

-悔改歸神的人,生命才會有改變。

-尼克森總統的幕僚長高爾遜(Chuck Colson)因水門事件下獄。

-但在獄中他悔改信主,並蒙神大大使用,成為當今福音派一位重要領袖。

-他曾帶領一位美國藥品連鎖店的老闆歸主。

-這位老闆以行動回應主的教導,不准旗下1700間藥店售賣色情雜誌。

-起初略有損失,後來生意愈來愈好,因此其他藥店也爭相仿傚。

-真心向神悔改的人,必蒙神賜福! 10/2/2010(三)

神的物歸神(042)

太22:21節「‥耶穌說:”這樣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,神的物當歸給神。”」

-聖徒在世同時是地上的國民,又是天上的國民。-作為地上的國民,聖徒應當服從在上賞權的。(羅13:1)

-所以凡人當得的就給他,當得糧的給他納糧,當得稅的給他上稅,當懼怕的懼怕他,當恭敬的恭敬他。(羅13:7)

-聖徒在人的國裡,要絕對奉公守法作個好公民。

-有不少聖徒因只看重自己是天上的國民,而忽略作好地上的國民。

-彼得教導聖徒說:「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,或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。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,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。」(彼前2:13-15)

-使徒的教導相信是根據耶穌所說:「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。」。

-然而也有更多的聖徒只看重作好地上的國民,而忽略了天上國民的義務。

-甚麼是天上國民的義務呢﹖

-基本的,就是應將所賺得的,向神感恩有所奉獻。

-因為耶穌已清楚說:「神的物當歸給神。」

-聖徒所得的財物,表面是靠自己賺來的,事實上仍是神的賜予。(提前6:17)

-伸言之,聖徒的一切所有包括恩賜、體力、時間、才能也都是神所給的。

-因此聖徒在地生活,必須平衡盡地上國民與天上國民的義務。

-然而當地上「該撒」的要求,超過神所限定的(例如要人有別的敬拜),聖徒便要只順從神、不順從人了(徒5:29)。 11/2/2010(四)

論到基督(043)

太23:42節「論到基督,你們的意見如何,他是誰的子孫呢﹖他們回答說:”是大衛的子孫。”」

-認識基督耶穌是人生最重要的事。-因為他是大衛的主,也就是所有人的主(指創造主)。

-同時他又是大衛的子孫,為作人的救贖主。

-人若認識基督耶穌是創造主、又是救贖主,就必因信得永生。

-人信基督耶穌今世得永生,將來得享神的榮耀。

-這是神給人最大、最美的祝福。

-因此保羅一生以認識基督耶穌為至寶。(腓3:8下)

-與門徒相處約三年後,在該撒利亞腓立比的境內耶穌問門徒說:「你們說我是誰」。(太16:15)

-耶穌要跟從他的門徒必須認識他是誰。

-這是人生最重大的問題,因此他甚至提醒反對他的人,也該認識他是誰。

-耶穌最後一週在耶路撒冷時,反對他的宗教領袖要就著他的話陷害他(15)。

-因此他們提出三個極尖銳性的問題。

-第一、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﹖(17)

-這是一個左右為難、前後夾攻的政治性難題。

-第二、復活的時候,她是七個人中那一個妻子﹖(28)

-這是極端理性主義者挑戰復活信仰的難題。

-第三、律法上的誡命,那一條是最大的呢﹖(36)

-這是傳統律法主義者對律法解釋的難題。

-耶穌充滿智慧地回答了每一問題後,反問他們一個最重要卻最被忽略的問題。

-耶穌說:「論到基督,你們的意見如何﹖」

-不管何人,主耶穌都非常關切人對他的認識如何,因為這是人生最重大的問題。

-今天我們都應效法保羅,以對基督耶穌的認識為至寶

-事實上,基督是我們一切問題的答案,因他是一切的中心! 12/2/2010(五)

都是弟兄(044)

太23:8節「但你們不要受拉比的稱呼,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夫子,你們都是弟兄。」

-在教會中聖徒彼此為肢體,都是平等的。-功用恩賜雖有不同(林前12:4-6),但絕沒有階級地位的分別。

-大家在教會中都是同作「弟兄」。(來3:1上/啟1:9上)

-教會不分地位,因此不同於社會或宗教世界。

-社會或宗教世界都重視階級地位。

-今天許多大學也商業化起來。

-為了爭取更多財物支持,不少大學贈榮譽博士給肯捐出巨款的商家。

-因此有學識了了的商家,竟得了幾個博士頭銜而沾沾自喜,並喜歡別人以博士稱呼他。

-古時猶太教的文士和法利賽人,就是一班特別重視地位的人。

-他們喜愛筵席的首座。

-他們也喜愛會堂裡的高位。(6)

-他們又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安,稱呼他拉比。(7)

-他們喜愛在眾人面前被人奉承、恭敬、高舉。

-同樣今天基督教世界裡,有不少團體都有聖品階級。

-其中以天主教最重視階級地位。

-在教會裡有階級地位,並不是出於神的心意。

-因為耶穌教導門徒,除了天上的父,不要稱人為父(指教會中的一種地位)。(9)

-同樣除了基督,不要稱其他的聖徒為師尊(也指教會中的一種地位)。(10)

-因此在教會中,所有的聖徒在神前都是同等地位,不分高下。

-在教會中要得地位、得人的榮耀,原都是出於人的驕傲,是神要阻擋的。

-我們都應當謙卑,只看自己是一位弟兄而已。 13/2/2010(六)

不得再見我(045)

太23:39節「我告訴你們,從今以後你們不得再見我,直等到你們說:”奉主名來的,是應當稱頌的。”」

-生命比賺得全世界更寶貴。-人賺得再多,若失去生命也無法享用。

-生命誠可貴,但世上仍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。

-一首歌頌自由的短詩說:「生命誠可貴,自由價更高,若為自由故,頭顱亦可拋。」

-除了自由為了人權、榮譽、愛情、真理等,不少人寧可犧牲生命。

-然而聖經指出,比這些更寶貴的乃是神的同在。

-正如小孩子最寶貴的不是他愛玩、愛看的東西,而是父母的同在。

-一次一位母親下班後去褓姆家,接兩個孩子回家。

-小哥哥正在看他最喜歡的蒸氣火車影片。

-因時間已晚,媽媽要兒子立刻回家。

-這孩子說:「可是我還沒看完。我要看‥」

-媽媽說:「回家我會放給你看。」,說著就帶著弟弟要離開。

-這小哥哥追上來,哭叫著:「我還沒看完、沒看完啊‥」

-一路回家的路上,他一直重覆說:「我沒看完‥」,搞得這母親青筋快要爆開。

-回到家媽媽把東西放下後,抓這孩子到眼前大大的訓示一頓。

-這媽媽說:「你可以在別人家這樣哭鬧嗎﹖我說該回家就是要回家了。你不喜歡回家,現在就給我出去,不要進來!你愛去哪就去哪!」

-孩子又哭說:「不要不要‥嗚嗚‥我要回來。」

-媽媽乘勢又教訓說:「下次叫你回家就要回家,不可以在別人家哭鬧,你知道嗎﹖」

-這回孩子邊哭邊點頭。

-媽媽又說:「下次叫你回家,若這樣哭鬧的話,你就不要回家,自己去外面住!」

-孩子說:「不要不要!‥」又放聲大哭起來。

-事實上,神的選民以色列民正因為一再的悖逆神(34-38),而被主棄絕。(39上)

-然而憐憫的神,仍等待他們回轉而要再接納他們。(39下)

-以色列人的歷史提醒我們,要每天尋求神的同在! 14/2/2010(日)

傳遍天下(046)

太24:14節「這天國的福音(原文國度的福音)要傳遍天下,對萬民作見証,然後末期才來到。」

-事與願違,這世界越過越壞。-幾時會好﹖只有當基督再臨時,這世界才會變好。

-基督再臨是歷代聖徒的盼望。

-耶穌自己說他再臨的日子、時辰,沒有人知道,只有父知道。(36)

-但耶穌自己也說,他要在末期後,在眾目睽睽下從天降臨。(27閃電從東邊發出直到西邊之意)

–末期來到後,基督就降臨。

-而末期到來的先決條件,就是國度的福音傳遍天下。

-這樣耶穌豈不是清楚暗示,聖徒若努力將福音傳遍天下,就可催促父早日使他再臨。

-所以聖徒必須將國度的福音傳遍天下,才會催促基督早日到來。

-國度的福音與恩惠的福音(徒24:24)原是福音的一體兩面。

-前者重在進入神的國過得勝生活,後者重在罪得赦免得永遠生命。

-人只要聽信福音,就可得永生,也就進入神的國。(約3:5)

-神願萬人得救、不願一人沉淪。

-若是聖徒未將福音傳遍,只能叫神再寬容,並延遲基督的再臨。

-這也是為甚麼主耶穌吩咐門徒要去到處傳揚福音,直到地極的真正原因。(太28:19/可6:20/徒1:8)

-福音的傳遍可催促基督的再來。

-事實上,傳福音是一場屬靈的爭戰,因要將人從撒但權下歸向神。(徒26:18)

-然而主耶穌已在十字架上勝了撒但,因此傳福音是憑主的得勝去爭戰。

-只要我們肯傳、肯為主作見証,必能為神得人使數目滿足而催主快來。16/2/2010(一)

按時分糧(047)

太24:45節「誰是忠心、有見識的僕人,為主人所派管理家裡的人,按時分糧給他們呢﹖」

-聖徒是神的兒子,也是主的僕人。-作為兒子現今可享受父神的供給、保護,將來可承受神永遠的福樂、榮耀。

-但作為僕人現今應參與各種主的工作,將來可在神前永遠事奉衪。

-主耶穌復活後在加利利的山上對門徒說:「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,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。」(太28:19)

-又說:「凡我所吩咐你們的,都教訓他們遵守,我就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。」(太28:20)

-所以主耶穌託付門徒兩件工作。

-第一、傳揚福音使萬民作門徒。

-第二、教訓主道使門徒得堅立。

-簡單說,就是福音與造就。

-到了今天,因應人各種需要,福音的傳揚有許多不同的渠道、方法。

-一場佈道會除了証道,其他如詩歌、見証、陪談以及會前的派發單張、邀請人赴會、背後的代禱等都同樣有分於福音傳揚的工作。

-同樣,今天對聖徒的造就也有許多不同的渠道、方式。

-一次聖徒的信息聚會(不論是特別聚會、培靈會、奮興會或查經會)除了講信息,也有許多工作需要配搭,如招待、詩歌、禱告、分享等。

-不論是福音與造就的工作,我們都能有分作主的僕人。

-作主的僕人有三要點。

-第一、作僕人首先要知道主所分派的崗位、工作。

-僕人不能照自己的意思去作非主所分派的工作。

-第二、作僕人必須有忠心與見識。

-忠心是不在主的吩咐之外另有加減。

-見識是知道別人的需要,不硬塞給別人自己所有的而非別人需要的。

-第三、作僕人要按時分糧。

-糧可指神的話和美德,能叫人得著生命的滋養。

-要按時分糧,必須自己在神前先得糧。

-事實上,按時分糧才是主的僕人最重要的工作! 16/2/2010(二)

隨即作買賣(048)

太25:16節「那領五千的隨即拿去作買賣,另外賺了五千。」

-聖徒的恩賜有大小,但事奉神的機會卻是同等的。-事實上,聖徒每日的生活工作中,都同樣充滿事奉神的機會。

-聰明的聖徒善用機會,愚拙的錯過機會。

-善用機會事奉神的,將來要被主稱讚「又良善又忠心」。

-錯過機會事奉神的,將來要被主責備「又惡又懶」。

-怎樣才是一個善用機會事奉神的人呢﹖

-那領五千和二千銀子的僕人是榜樣。

-他們都隨即拿去做買賣。

-「隨即」表示立刻順從主的心意。

-「做買賣」表示去運用主給的恩賜。

-19世紀美國大佈道家芬尼(Charles G. Finney)原是一名律師。

-29歲那年他覺悟到必須與神建立關係。

-有一天他走到樹林去禱告,聖靈感動他要認罪。

-他就立刻跑上僻靜的小丘上揚聲禱告。

-禱告中得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他心裡。

-隨後24小時,他就領了廿多人信主。

-並且馬上辭去律師的工作,專心傳道事奉神。

-在五十年的傳道事奉神,共領五十萬人信主。

-芬尼像那領五千與二千銀子的僕人善用機會、恩賜事奉神,而得了百倍的成果。

-怎樣是錯過機會事奉神,而成為又惡又懶的人呢﹖

-那領一千銀子的僕人是個例子。

-他原封不動的把銀子埋在地裡。

-他不理會主人的託付,只管去過自己所喜歡的生活。

-他只顧自己生活的享受,就完全忽視主人的託付。

-他不知主人的託付原是帶著莫大的祝福。

-他不只因此成為愚拙的人,最後更託辭主人是忍心的人,而成為又惡又懶的。

-同樣若聖徒錯過機會事奉主,也會成為愚拙並惡懶的人。

-乘著還有時日,我們應當在每一機會事奉神! 17/2/2010(三)

不作我身上(049)

太25:45節「‥這些事你們既不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,就是不作在我身上了。」

-屬神的人即使是最小的一個,都是衪所看重寶貴的。-然而在世上,屬神的人並不能免受苦難。

-反而因堅持信仰,屬神的人會受更多、更大的苦難。

-事實上,神一面使用苦難來堅定受苦聖徒的信心,使他們的靈命達到完全。

-另一面神使用苦難來激發義人的愛心,去幫助在苦難中的聖徒。

-主看幫助他受苦弟兄中一個最小的,就是作在他身上。(40)

-又看不幫助他受苦弟兄中一個最小的,就是不作在他身上。(45)

-凡作在他身上的,必得主的報答。(34)

-凡不作在他身上的,也必得主的棄絕。(41)

-世人的原則是多作多錯、少作少錯、不作不錯。

-但聖徒的原則是該作就作,該作不作就是大錯特錯。

-因為不愛所看見的弟兄,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。(約壹4:20下)

-愛神的,也當愛弟兄。(約壹4:21上) 18/2/2010(四)

給他卅塊錢(050)

太26:15節(猶大)說:”我把他(耶穌)交給你們,你們給我多少錢﹖”他們就給了他三十塊錢。」

-貪財是萬惡之根。(提後6:10上)-貪戀錢財的人,很容易喪失良心而欺騙訛詐,甚至不顧親情。

-轟動香港的千億爭財案,已塵埃落定。

-貪財的風水師陳某被判偽造文書敗訴。

-古今中外因貪財而產生的欺騙、偷竊、搶劫、綁架、殺害案層出不窮。

-貪財使人犯許多大小的罪行。

-但人類歷史上,因貪財犯了最嚴重的罪行,當數猶大為了三十塊錢出賣了耶穌。

-「三十塊錢」原文是「三十塊銀子」。

-每塊銀子重一舍客勒(114克),合計三十舍客勒(3.42公斤)。

-這相當於一個奴隸的估價。

-猶大原蒙耶穌揀選為十二使徒之一,可見耶穌非常器重他。

-他三年多跟隨耶穌,親眼看見耶穌所行、親耳聽見耶穌所言。

-從人說他得了許多教益,耶穌至少是他的恩師。

-然而猶大最後竟讓撒但入了他的心,決意接受一個奴隸的估價出賣恩師。

-何況耶穌乃是至高神的兒子、是宇宙的至寶,竟被他棄之如敝屣,以三十塊錢出賣,要找機會交給祭司長。(16)

-這樣看來猶大因貪財犯了最大的罪行。

-馬利亞的愛主與猶大的愛錢,成了何等的對比。

-馬利亞愛主就將那值三十兩銀子的真哪噠香膏,奉獻給耶穌而留芳萬世。

-猶大愛錢就為三十塊錢,出賣了耶穌而遺臭萬年。

-猶大最後上吊,証明他為三十塊錢出賣耶穌,事實上是出賣了自己的靈魂。

-聖徒若貪愛錢財,也會偏離真道(信仰)甚至出賣主。

-而出賣主的就是出賣自己,不得不慎! 19/2/2010(五)

喝新的那日(051)

太26:29節「但我告訴你們,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,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裡,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。」

-今天許多聖徒仍然不看重擘餅(喫聖餐)聚會。-事實上,擘餅聚會應是聖徒最重要的聚會。

-因為它起源於耶穌在最後一夜,與門徒喫完逾越節的筵席後另設立的筵席。

-耶穌在猶太人的逾越節筵席之後,隨即設立他的桌子(林前10:21下,主的筵席原文意),表明他設立的餅杯才是逾越節筵席的實際。

-因為耶穌是逾越節真正的羔羊。

-施洗約翰說他是神的羔羊,除去世人罪孽的。(約1:29下)

-因此主的桌子對新約聖徒的重要性,遠大於以色列人的逾越節筵席。

-耶穌自己說明桌子上的餅是他的身體(26),杯裡的葡萄汁是他立約的血,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(28)。

-耶穌藉餅杯正預指,再過不久他將在十字架上身體裂開、血水流盡為人成功救贖。

-耶穌為何設立餅杯的桌子,要門徒記念他直等到他的再來呢﹖(林前11:23-26)

-第一、表明他為贖罪而死,作了挽回祭使人靠他可以坦然無懼親近神。

-第二、表明人只要喫他喝他(指相信接受他),就可與他有生命的結連。(約6:56)

-第三、表明耶穌已將新約的祝福,完全賜給聖徒。

-第四、激勵聖徒以愛還愛,並跟隨他受苦的腳蹤。

-第五、勉勵聖徒應在主裡合而為一。(林前10:16-17)

-第六、鼓勵聖徒勇往直前,直等他來。

-主的桌子叫聖徒記念他,並且等候他,因他必再來。

-到那日餅杯的桌子不再有,忠心愛主的聖徒要赴羔羊的婚筵(啟19:7-9)。

-那日在神的國裡,主耶穌要與他們喝新的。

-這是所有聖徒何等美好的盼望,但今日我們應當常在主的桌子前記念他。20/2/2010(六)

你說的是(052)

太26:64節「耶穌對他說:”你說的是。然而我告訴你們,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,鴐著天上的雲降臨。”」

-面臨大利大害的關頭,才顯出人的真情。-人都是弱者經不起考驗的。

-惟有耶穌是強者,能對神的旨意始終不渝、順服至死。

-耶穌在公會前的受審問,與彼得在使女前的被指明,成了何等的對比。

-彼得忠心跟隨耶穌三年多,且是頭號使徒。

-他曾對耶穌說:「眾人雖然為你的緣故跌倒,我卻永不跌倒。」(33)

-他甚至向耶穌保証說:「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,也不能不認你。」(35上)

-彼得如此說話,儼然像一隻獅子。

-這必是那時他仍相信耶穌是無敵的基督。

-然而當耶穌被抓拿進大祭司的屋裡受審問時,他在外面的院子裡竟然變成一隻膽小的耗子。

-因為他聽見耶穌被人誣告,竟然一言不語。

-他也看見公會的人吐唾沫在耶穌的臉上、用拳頭打他、也用手掌打他。(67)

-並且譏誚說:「基督啊!你是先知告訴我們,打你的是誰﹖」(68)

-耶穌那時顯得如此的軟弱無能,怎麼會是他心目中的基督呢﹖

-彼得對耶穌頓然失去信心,就三次在使女面前否認他與耶穌的關係。

-相反耶穌受公會審問,正顯出他是大無畏的勇者。

-對於誣告他不屑一顧,但對於神的兒子、基督,他不能不表白。

-明知回答是就要受辱喪命,耶穌卻斬釘截鐵回答大祭司說:「你說的是。」

-接著更鄭重告訴公會的人說:「後來你們必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,鴐著天上的雲降臨。」

-耶穌真是神的兒子、基督,因此他剛強壯膽、毫不妥協。

-今天在耶穌是神的兒子、基督上,我們也絕不能妥協讓步。

-因為這是基督徒最重要的信仰! 21/2/2010(日)

是有罪了(053)

太27:4節上「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,是有罪了。」

-人都會犯罪,並且犯罪之後都會後悔。-但後悔(regret)只叫人死,必須進一步悔改(repent)才會叫人活

-林前7:10節說:「(按原文)因為依著神的意思憂愁,生出沒有後悔的悔改,以致得救。但世人的憂愁卻叫人死。」

-世人的憂愁就是指為犯罪感到後悔。

-人因受良心的責備,都會為所犯的罪後悔。

-但經驗告訴我們,只依良心後悔的產生死。

-去年前南韓總統盧武鉉,因貪污罪抵不住良心的控告,結果跳崖身亡。

-古今中外因畏罪自殺的事很多。

-出賣耶穌的猶大,就是最鮮明的例子。

-他以三十塊錢出賣恩師,就是神的兒子基督耶穌大為後悔。

-他說:「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,是有罪了。」

-別以為猶大悔改了,他只是受良心控告後悔而已。

-結果他受不住良心的煎熬,上吊自殺而永遠滅亡了。

-更多的人因犯罪後悔,雖然沒有自殺,但心裡卻常常痛苦(因未得著神的赦免)。

-神給人良心原是叫人知罪後,要人向衪認罪悔改,得到赦免。

-人若只知有罪而憂愁後悔像猶大那樣,卻不向神認罪悔改,結果就產生死來。

-犯罪後向神認罪悔改的,必得神的赦免(約壹1:9)而得救。

-犯罪後千萬不要只後悔而不悔改,兩者乃是生死之別! 22/2/2010(一)

為何離棄我(054)

太27:46節「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著說:”以利!以利!拉馬撒巴各大尼?“就是說:”我的神!我的神!為甚麼離棄我?“」

-十字架是殘酷的死刑。-因為全身的重量掛在三根釘上,全身在極疼痛下,血不斷流出,最後將人的體力慢慢耗盡而使人死去。

-從前中國東北有一個大騙子聽道信了主耶穌。

-他聽傳道人說,主耶穌為他的緣故釘在十字架上受苦。

-回家後他一邊想、一邊禱告,聖靈感動他的心,要嘗嘗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味道。

-於是他就取個釘子來,放在手上一試,馬上痛徹心肺。

-手流出許多血,他急忙將手包紮起來。

-他痛了半個月,常睡不著、喫不下。

-他深深體會到耶穌手腳被釘的痛苦,是不能想像的。

-因此他被主的愛感動,就去進修作了傳道人。

-事實上,比肉身痛苦更大的是精神的痛苦。

-與耶穌同釘的兩個強盜,只是肉身受痛苦而已。

-耶穌在十字架上又受兵丁的譏誚(36-37)、經過的人譏誚(39)、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的戲弄(42)、同釘的強盜並站在十字架旁的人也譏誚他(44,47)。

-耶穌在十字架上除了肉身、精神的痛苦外,更加上靈裡的痛苦。

-相對來說,耶穌靈裡所受的痛苦是最大的。

-世上只有他一人曾經歷如此的大痛苦。

-耶穌靈裡的大痛苦,是當他被神離棄的時候。

-前三小時肉身與精神所受的痛苦,他都能忍住。

-但到了申初因他站在罪人的地位上,親身擔當人的罪,他成了最壞的罪人被神離棄了。

-他原是神的愛子,在聖潔、榮耀裡與神原為一,從未與神斷絕過關係。

-如今他成為罪(林後5:21)被神棄絕,他感受的痛苦實在比地獄的火更難受。

-因此他惟一的一次向神說:「我的神!我的神!為甚麼離棄我?」

-因為這時的痛苦太大,叫他無法忍受。

-耶穌在十字架上受了最大的痛苦也不救自己,因為他要救我們。

-耶穌對我們的大愛,真是難以測量!

-他理當得著我們永遠的愛戴! 23/2/2010(二)

願你們平安(055)

太28:9節「忽然耶穌遇見他們說:”願你們平安!”他們就上前抱住他的腳拜他。」

-耶穌從死裡復活是最大的神蹟。-他的復活有人證、事證並物證,證據確鑿、無可否認。

-第一、人證-首先是當日清晨的一批婦女們。

-她們包括抹大拉的馬利亞、雅各的母親馬利亞、撒羅米、約亞拿和其他與她們同在一處的婦女。(可16:1,路24:10)

-之後使徒們與眾多的門徒都看見過復活的主。

-最後也顯給保羅看。(林前15:5-8)

-第二、事證-公會的人賄賂看守的兵造謊說,是門徒把屍體偷走的。(11-15)

-門徒既無事先的計劃,事後又倉皇逃散,絕不可能會偷屍。

-門徒即使想偷屍也無從下手,因為墳墓有兵丁把守,又封住石頭。

-即使門徒真的偷了耶穌的屍體,也很難安置。

-並且公會的人很容易查明下落,若一查出,耶穌說三日要復活的話就不攻自破。

-這樣他們就可把眼中釘的耶穌,完全清除。

-因此公會捏造偷屍的謊言,反而有力証明耶穌從死裡復活是千真萬確的。

-第三、物證-耶穌的墳墓是空的。

-婦女們和看守的兵首先看見墳墓是空的,之後彼得、約翰也看見。

-那些得看守的兵報告的祭司長和長老,也一定會去看個清楚。

-當日耶穌的墳墓裡只留下細麻布在一處,裹頭巾捲著在另一處。(約20:6-7)

-耶穌的復活鐡証如山,絕非不信的人所說無稽之談、鄉愚神話。

-事實上,耶穌活在所有聖徒裡,使他們在各種環境中都得平安。

-特別在苦難中聖徒享平安,是耶穌復活最美好的見証。 24/2/2010(三)